本网讯(通讯员顿小亮) 近日,湖北省3部门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免征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汉川市人社局通过测算2019年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预计2020年2至6月可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约1亿元。
下一步,该市社保经办机构将负责认定免征社会保险费对象,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对于已经核定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按规定重新核定;对于已经缴纳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尊重参保单位意愿,按规定办理退费或在以后应缴费款中抵扣。对于参保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同时,汉川市人社局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监测,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可能出现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大幅减少的实际情况,做好分析研判,提前筹措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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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雅琦 )